根据《武汉商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本部门审议基础上,拟同意艺术学院龚达晓于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赴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访学(非脱产)。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行政楼419,联系电话:027-8479208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3日
根据《武汉商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本部门审议基础上,拟同意艺术学院龚达晓于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赴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访学(非脱产)。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行政楼419,联系电话:027-8479208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