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质青年人才储备,根据相关人才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原件
二、申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报说明(见附件4)填报有关材料,填写承诺书(见附件6),并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择优推选1人,并经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确定后,形成推荐报告(参考附件7)。学院将申报人承诺书、推荐报告及其他上级要求的材料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评议。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学院、部门的推荐人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评议,形成推荐意见,内部公示,上报学校审定,并将确定人选报省教育厅。
(二)专家举荐
符合申报条件,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通过专家举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获3名及以上同行业知名专家联名举荐,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23日10点前按附件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教师工作部419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周芮
联系电话:84792081
电子邮箱:376285496@qq.com
相关附件请学院领回。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