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玲赴华中师范大学访学的公示

发布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6-06作者:浏览次数:1352

    根据《武汉商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在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本部门审议基础上,拟同意党委学生工作部刘玲于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赴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访学(非脱产)。   

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6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行政楼419,联系电话:027-8479208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