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08-26作者:浏览次数:1478

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武汉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武人社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经报市职改办同意,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现对其组建(承办)的高、中级各评委会专家库成员进行全面调整学校也将对我校高校教师(实验)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年度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不低于评委会所评职称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专业范围与评委会评审范围一致或相近;

(五)担任本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务1年以上,能够正常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办理延迟退休的除外)。

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的优先选用,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

二、推荐办法

市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的遴选,按本人申请学院(部门同意、学校职改办审核推荐、主管部门考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同意的程序择优选用,并报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的遴选,按本人申请学院(部门同意、学校职改办审核、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工作程序。

原专家库成员本次仍需重新推荐。

三、职称级别与专业范围

经省、市人社(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建(承办)高级评委会15个,中级评委会6个。相应的评审专业范围参见《武汉市2021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市人事考试院)》(附件1)。

填报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城市建设、部分工程(含轻工、化工等8个子专业类别)、农业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经济专业、新闻专业、出版专业、艺术专业、群众文化专业、图书信息专业、档案专业、技工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等15个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应担任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务1年以上。

填报社会科学研究、播音主持专业、文物博物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律师公证专业、党校教师等6个中级评委会评委,应担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务1年以上。

填报和推荐时,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前提下,每位专家对应的评委会不限于1个。在对应的某个评委会评审专业范围内可选择1〜3个与自身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按一致(相近)性最高、次高的顺序填写。

、报送材料要求

各部门推荐专家库成员时,应报送的材料有:

(一)《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3份及电子版,登记表背面应粘贴评委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若某专家申请到两个不同系列的评委会,则相应填写两套《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3纸质1份及电子版,由部门统一填写,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请各部门于202196日前将以上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人:孙薇、熊英    

地 址:行政楼419办公室

电 话:84792081

邮 箱:7056656@qq.com

 

附件:

1.武汉市2021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2021.8.26-2021年征集专家库通知附件.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