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07-01作者:浏览次数:1588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质青年人才储备,根据《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省青年拔尖人才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面向全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产业等领域遴选100名德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专业能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占比不低于80% )。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已全职在湖北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共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2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化艺术类可适当放宽,技能人才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5.已入选国家同类型和省同层次重大人才计划的,暂不能申报。

(二)专业条件

1.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认可度高;

4)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作为主要人员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社科、文艺作品奖项,或作品被省部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机构收藏,具有较高知名度;

4)具有原创代表性研究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3.申报产业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才能,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或领先地位,或服务国家、省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业绩突出,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综合表彰荣誉,或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且在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4.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1.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报说明(见附件4),按要求客观、如实、完成填报各项申报材料。所在院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2.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其他部门采取档案审查、资格审核、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预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数量和具体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或省委人才办申报。

(二)专家举荐

符合申报条件,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通过专家举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获2名及以上同行业知名专家联名举荐,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有关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省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注重推荐在十大重点产业发挥突出作用、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公共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各院部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严把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确保人选质量。严格程序、严格考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经得起各方面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学院2021710日前按附件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教师工作部421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熊英;周芮         

联系电话:84791957;84792081

电子邮箱:376285496@qq.com

 

附件:1.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

2.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家举荐表

3.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4.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一: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wps

附件二: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家举荐表.wps

附件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四: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材料填报说明.wps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