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04-28作者:浏览次数:1294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武汉市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62号精神,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类型

根据要求,学校可择优在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时,选择其中一项申报1名。在推荐省特级专家人选时,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二、选拔对象

专家选拔对象为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选拔对象。同层级专家荣誉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已入选较高层级专家荣誉的不再申报较低层级专家荣誉。

三、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申报省特级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

、选拔程序

(一)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

(二)学校按推荐指标控制数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并征求专家意见,经集体研究并公示后进行申报

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武汉商学院申报各类专家人员情况一览表

2.事迹材料

3.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

4.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推荐人选提供的所有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方能提交。涉密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评审后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具体要求:

1.事迹材料

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含标点符号)。材料要求围绕所申报的专家类别,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

2.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

专家工作或成果转化产生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由受益方主管部门盖章提供。

3.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括身份、学历、职称、专利、获奖等证书以及公开发表论文、代表论著、项目基金等业绩证明材料。

4.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需提供2-3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并有专家亲笔签名。

、申报材料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202056日前按附件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教师工作部421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熊英;周芮         

联系电话:84791957;84792081

电子邮箱:2489552195@qq.com



附件

1.鄂办发﹝2001﹞55号文件中关于“省突专家”、“省贴人员”选拔推荐条件的规定

2.鄂人函﹝2005﹞60号文件中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省贴人员”条件规定

3.武汉商学院申报各类专家人员情况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428       

附件1:鄂办发﹝2001﹞55号文件中关于“省突专家”、“省贴人员”选拔推荐条件的规定.doc

附件2:鄂人函﹝2005﹞60号文件中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省贴”人员条件规定.doc

附件3:武汉商学院申报各类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