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高静等三位同志两类岗位人员的公示

发布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19-12-03作者:浏览次数:1306


 根据武汉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及《武汉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武商院党〔2019〕19号)精神,学校两类岗位任职人员须为已聘主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务且担任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或相关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经个人申请,校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认定高静、杨军、李萍三位同志为两类岗位人员。三位同志情况如下:

 高静,通识教育学院院长,目前认定在专技四级岗位,已聘主系列正高级专技职务,拟认定在管理五级兼专技四级岗位。

 杨军,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目前认定在管理五级岗位,已聘主系列副高级专技职务,拟认定在管理五级兼专技七级岗位。

 李萍,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目前认定在专技四级岗位,已聘主系列正高级专技职务,拟认定在管理六级兼专技四级岗位。

 教职工对公示结果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4792081、84791326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0日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