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按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及各项目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基金委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3.各学院根据申请人进校后工作表现、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对申请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实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学校将按照有关办法进行复审和推荐。
4.请申请人务必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5天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含电子版本);
3.申请人纸质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英
电 话:84791957、84791395
地 址:行政楼421室
人事处
2021年3月3日